汪先生早晨上班,匆忙購買了一瓶“酸牛奶”,喝一口后,發現口味變淡了,再仔細一看標識,原來“酸牛奶”標識下面還有一小藍條,上面不顯眼地寫著“乳酸菌飲料”,才知道買錯品種。他向記者發問,乳制品標簽是否也該打假?為此,記者昨天對省城乳品市場進行了調查,并采榱撕戲適兄始嗑鐘泄厝聳俊
合肥市質監局標準處處長何東奇介紹,個別生產商利用產品名稱混淆食品的真實屬性,酸牛奶飲料性,標簽上的“酸牛奶”三字很大,而“飲料”二字小得幾乎看不見,今年10月1日正式實施的《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以及《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通則》兩個強制性國家標準中,規定任何在市面上銷售的奶品都不得標示為鮮奶,或者故意混淆標注名稱。其二是易忽略對貯藏條件的關注,液態乳應在3~5度下貯藏,離開這個條件不要購買,因為有可能變質。此外,還應查看是否有QS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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