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記者從甘肅省政府獲悉,該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近日制定下發了《甘肅省食品安全信息發布與報送制度》,《制度》明確規定,今后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和食品安全各職能部門要確定一名食品安全新聞發言人,負責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新聞發布工作。
鑒于重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安全事故,易造成公眾錯覺或社會不良影響,凡發布此類事件或預警信息,必須由食品安全各職能部門與食品綜合監管部門先溝通,再報政府主管領導同意后才能向媒體發布。
出自:蘭州晨報
8月29日,記者從甘肅省政府獲悉,該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近日制定下發了《甘肅省食品安全信息發布與報送制度》,《制度》明確規定,今后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和食品安全各職能部門要確定一名食品安全新聞發言人,負責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新聞發布工作。
鑒于重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安全事故,易造成公眾錯覺或社會不良影響,凡發布此類事件或預警信息,必須由食品安全各職能部門與食品綜合監管部門先溝通,再報政府主管領導同意后才能向媒體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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