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通知,要求生產加工企業凡在液態奶生產加工過程中使用復原乳(還原奶)的必須在包裝上標注。乳品行業的市場有望得到一定程度的肅清。
據新華社報道,國務院辦公廳通知指出,自2005年10月15日起,生產企業必須在其產品包裝主要展示⑸嫌煤鶴中涯勘曜“復原乳”,并在產品配料表中如實標注復原乳所占原料比例。10月15日前生產但未標注“復原乳”的奶制品允許銷售至2006年1月15日。
上海壹言商務咨詢有限公司首席策劃師湯志慶指出,“在鮮奶中攙雜奶粉沖調的復原乳在整個行業普遍存在,尤其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