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四川省崇州市實驗小學學生中午在學校食堂食用涼拌豬肉,2日和3日,陸續有學生出現惡心、嘔吐、腹瀉、腹痛等癥狀,被當地醫院診斷為細菌性食物中毒;1日,遼寧省沈陽市實驗中學高中部部分學生中午和晚上在學校食堂用餐后出現發熱、腹痛、腹瀉、水樣便等癥狀。經調查,該學校食堂存在無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無健康體檢證明、食堂后廚工藝流程不合理、環境衛生差等問題,有關部門多次提出整改意見,但該校均未落實。
為加強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有效防止此類事件的發生,教育部次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以對學生健康高度負責的精神,完善并落實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責任制,確保食品衛生安全工作警鐘長鳴,常抓不懈。要立即對本行政區域內學校食品(包括飲水)衛生安全工作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要求學校限期予以整改,否則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在發生學校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后,必須按要求立即向當地疾病控制部門報告,并逐級報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對隱瞞實情不上報者,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