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問題關系到每一個人的生命健康,也會影響到一個產業甚至可以毀掉一個產業。
“人命關天”的事,不是沒有人管,在從“田間到餐桌”的每一個環節都設有“重兵防守”:工商、衛生、海關、質量監督、環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近十個部門都對食品安全負有監管職責,可為什么鏈條還一再斷裂?
“三個和尚沒水吃”,這些部門本應互相配合,共同為百姓餐桌安全負責。可這條監管鏈的“空隙”卻很大。在這些部門后面,有食品標準、產品質量、食品0生、消費者權益保護、農藥管理、動物防疫等20部以上的專業性法律法規,數量眾多的法律規范并沒有構成一個統一的規則系統。監管鏈條上的“婆婆”多了,就有可能出現政出多門、各自為政,有些法規就成了“部門法”。
北京大學法學院憲法行政法學副教授沈巋認為,監管部門看似管理原則和分工都很明確,但由于有關部門利益色彩太重:有費可收的,多頭管理,爭分“蛋糕”;有責無利或責大于利的,搶扔“山芋”,推諉扯皮。這不僅增加了食品監管執法成本,更易導致執法漏洞,削弱食品監管的有效性。
我國當前食品安全的最大問題,是無法對整條食品產業鏈形成監管――商家不知咸蛋是如何加工的,廠家不知原料鴨蛋是在什么環境下生產的,養鴨農戶又不知種鴨、飼料的來源是否可靠……因此,建立食品檔案制度,已成為躲不開、繞不過的關鍵環節。
專家建議,我國現行“分段管理為主、品種管理為輔”的體制應該逐漸向“品種管理為主、分段管理為輔”的體制轉變,對食品安全重點領域,由一個部門一竿子管到底,避免出現互相推諉和監管漏洞,要扎緊食品安全這道“籬笆”。
行業動態
食品安全監管的“硬傷”必須根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