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召回制有望逐級定
目前,《食品安全法》草案對即將在國內推行的食品召回制度有了進一步的深入。據了解,目前針對涉及的食品召回制度業內普遍看好的方式是逐級制定。
召回制度分3個等級,其中一級召回針對可能導致難以治療的健康損傷甚至致死的產品;二級召回針對可能對健康產生可以治療的暫時影響的產品;三級召回針對不會產生健康威脅、但內容與標識不符的產品。同時,每一級召回都有相應的召回法則。
巴氏奶不得貼“鮮”字標簽
牛奶“禁鮮令”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之前,“禁鮮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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