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鮮(凍)禽肉衛生標準 GB2710-1996
Hygienic standard for fresh (frozen) poultry
1996-11-27發布 1997-05-01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發布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家禽(雞、鴨、鵝)肉的衛生要求和檢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健康活禽宰殺、煺毛、凈膛或半凈膛后經獸醫衛生檢驗合格的新鮮(未冷凍)或冷凍的家禽肉。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762-94 食品中汞限量衛生標準
GB/T5009.17-1996 食品中總汞的測定方法
GB/T5009.44-1996 肉與肉制品衛生標準的分析方法
SN 0179-92 出口食品中四環素族抗生素殘留量檢驗方法
3 衛生要求
3.1 感官指標
感官指標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1
項目 |
指標 |
眼球 |
眼球飽滿、平坦或稍凹陷 |
色澤 |
皮膚有光澤,肌肉切面有光澤,并有該禽固有色澤 |
粘度 |
外表微干或微濕潤、不粘手 |
彈性 |
有彈性,肌肉指壓后的凹陷立即恢復 |
氣味 |
具有該禽固有的氣味 |
煮沸后肉湯 |
透明澄清、脂肪團聚于表面,具固有香味 |
注:凍禽應解凍后觀察,指標應符合以上要求。 |
3.2 理化指標
理化指標應符合表2的規定。
表2
項目 |
指標 |
揮發性鹽基氮,mg/100g ≤ 汞(以Hg計),mg/kg ≤ 四環素,mg/kg ≤ |
20 |
4 檢驗方法
4.1 感官檢驗
在自然光線下,觀察色澤、形態,并嗅其氣味,取禽的腿肉或脯肉剪成塊狀,放入燒杯并加適量水煮沸后嗅其氣味,并觀察上浮脂肪性狀。
4.2 揮發性鹽基氮
按GB/T 5009.44執行
4.3 汞
按GB/T 5009.17執行
4.4 四環素
按SN 0179執行。